甲方(委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
地址: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_
乙方(服务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
地址: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_
鉴于甲方为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,需要专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;乙方为具备相关资质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,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基础上,经协商一致,就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事宜,订立本合同,以资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
1.1 服务项目名称:。
1.2 具体服务内容、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《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内容清单》。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.3 乙方应按照国家、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规范以及甲方合理的技术要求,提供专业、独立、客观的技术服务,确保服务质量,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。
1.4 服务期限: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,或至具体服务项目完成并经甲方确认通过之日止。
第二条 服务方式与地点
2.1 服务方式:乙方可采用现场勘查、资料审核、人员培训、技术咨询、报告编制、隐患诊断、应急演练指导、体系构建辅导等方式提供服务。具体方式根据服务内容确定。
2.2 服务地点:主要位于甲方生产经营场所(地址:_),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必要地点。
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
3.1 向乙方明确告知服务需求、目标及现场安全风险,提供与服务内容相关的、真实有效的技术资料、文件及必要的工作条件。
3.2 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便利与安全条件,并告知其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措施。
3.3 指定专人作为项目联络人,负责与乙方对接,协调处理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事宜。
3.4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。
3.5 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行审核、确认,并及时提出书面意见。
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
4.1 保证其具备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质、资格和能力,派出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。
4.2 按照合同约定及附件要求,按时保质地完成服务工作,提交符合要求的服务成果(如评估报告、整改方案、培训记录等)。
4.3 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,遵守甲方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,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工作人员及甲方人员、财产的安全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,由乙方承担责任。
4.4 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、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此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解除。
4.5 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,乙方享有署名权。未经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。
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
5.1 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)。该费用为含税价,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成本、利润、税金、差旅费等,除非另有约定,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。
5.2 支付方式(可选择或另行约定):
□ 一次性支付:服务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。
□ 分期支付:
(1)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%,即¥元;
(2)服务成果提交并经甲方初步确认后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%,即¥元;
(3)全部服务完成最终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。
5.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准确无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。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约定付款。
第六条 验收
6.1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后,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服务成果资料。甲方应在收到后__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,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。逾期未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,视为验收合格。
6.2 如验收不合格,甲方应书面说明理由,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修改、补充或重做,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,工期不顺延。
第七条 违约责任
7.1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,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%的违约金。
7.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服务成果或完成服务的,每逾期一日,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。逾期超过15日的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。
7.3 乙方提供的服务或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,经甲方指出后仍无法改正,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,甲方有权相应扣减服务费用或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%的违约金。
7.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的,每逾期一日,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。
7.5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,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。
第八条 免责条款
8.1 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台风、洪水、战争等)、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,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提供相关证明,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。
8.2 因出现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。
第九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,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条 其他
10.1 本合同一式_份,甲方执份,乙方执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(或合同专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10.3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。合同附件、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4 通知送达: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双方有效通讯地址,往来通知以书面形式(包括电子邮件、短信、传真)送达即视为有效。地址变更需及时书面通知对方。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日期:_年月_日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日期:_年月_日
附件: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内容清单
(应详细列明服务项目、具体工作内容、技术标准、成果交付形式、人员要求、进度安排等要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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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11 11:52:29